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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执法依据(农牧局)

行政处罚依据梳理表

行政执法部门名称:阿荣旗渔政监督管理所         行政执法性质:授权

序号

行政处罚适用的情形

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规章名称

颁布机关

颁布时间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依据的具体条款

备注

1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违反关于禁渔期、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或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      2000年10月31日修正

没收非法财物、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渔船。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2

制造销售禁用渔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    2000年10月31日修正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3

偷捕、抢夺他人养殖水产品或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    2000年10月31日修正

责令改正,罚款;

第三十九条

 

4

使用全民所有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荒芜满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    2000年10月31日修正

责令限期开发利用。

吊销养殖证,罚款。

第四 十条第一款

 

5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    2000年10月31日修正

责令改正,补办养殖证或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第四十条第二款

 

6

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    2000年10月31日修正

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施,罚款。

第四十条第三款

 

7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    2000年10月31日修正

没收非法财物、违法所得,罚款;

第四十一条

 

8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      2000年10月31日修正

没收非法财物、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依据梳理表

行政执法部门名称:阿荣旗渔政监督管理所         行政执法性质:授权

序号

行政处罚适用的情形

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规章名称

颁布机关

颁布时间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依据的具体条款

备注

9

涂改、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      2000年10月31日修正

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罚款;

第四十三条

 

10

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      2000年10月31日修正

没收非法财物、违法所得,罚款。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11

未经审定批准经营水产苗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      2000年10月31日修正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1989年4月15日颁布    2001年8月1日第二次修正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非法财物、违法所得,罚款。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12

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      2000年10月31日修正

责令停止捕捞,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13

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 〈渔业法〉规定,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      2000年10月31日修正

责令离开,没收非法财物、渔获物、渔具,

罚款。

第四十六条

 

 

 

 

 

 

 

 

 

 

 

 

 

 

14

未经许可擅自捕捞自治区限制捕捞的水生野生动物。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1989年4月15日颁布    2001年8月1日第二次修正

没收渔获物和渔具,非法所得、非法财物,罚款;没收渔船。

第二十六条

 

15

未经许可擅自捕捞自治区重要水生经济动物亲体、幼体和卵的。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1989年4月15日颁布    2001年8月1日第二次修正

没收渔获物和渔具、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第二十六条

 

行政征收依据梳理表

行政执法部门名称:阿荣旗渔政监督管理所          行政执法性质:授权

序号

行政征收的名称

行政确认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颁布机关

颁布时间

行政征收依据的具体条款

备注

1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2000年7月31日修正

第二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1989年4月15日颁布2001年8月1日第二次修正

第十九条一款

 

行政强制依据梳理表

行政执法部门名称:阿荣旗渔政监督管理所          行政执法性质:授权

序号

行政强制的种类

行政强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颁布机关

颁布时间

行政强制依据的具体条款

备注

1

驱逐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

第46条

 

1

驱逐

 

 

 

 

 

2

扣押捕捞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年7月1日颁布2000年7月31日修正

第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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