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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渔政监督管理政务公开事项
一、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及管理 (一)千亩以上(不含千亩)养殖水面,每年每亩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1.5元。 (二)百亩以上(不含百亩),千亩以下(含千亩)的养殖水面,每年每亩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3.00元。 (三)百亩以下(含百亩)养殖水面,每年每亩征收渔业资业资源增殖保护费5.00元 (四)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按预算内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收费单据必须使用财政统一制发的收费收据。 网具使用收费标准 规格 收费标准(年) 拦河网 十米以上 1200元 十米以下 600元 拉网 十米以上 300元 十米以下 100元 旋网 每片 180元 须笼 每个 50元 挂网 每片 30元 花蓝 每个 5元 二、渔政监督管理审批项目、依据、程序、时限 (一)审批项目 1、《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审核) 2、《捕捞许可证》(审批) (二)执法依据和程序 1、《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 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 2、《捕捞许可证》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国家对捕捞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 第二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方可发给捕捞许可证: 1、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2、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3、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的捕捞许可证,应当与上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捕捞限额指标相适应。 (三)时限 1、自当事人提交书面申请15日内,组织审核,并确定是否予以发放《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 2、自当事人提交书面申请15日内,组织审批,并确定是否予以发放《捕捞许可证》。 三、渔政执法承诺 (一)文明执法。渔政检查员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文明语言,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二)严格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不徇私情,秉公办事。 (三)处罚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处罚决定合情、合理、合法。 (四)努力提高渔政检查人员的理论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执法严谨、公正无私。对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者坚决开除渔政队伍,绝不姑息。 (五)举报电话:0470-4223511 四、渔政监督管理所、水产管理站工作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渔业法律、法规,规范渔业生产秩序,协调解决渔业纠纷,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毒、电、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加强渔政管理,有效保护渔业资源。 (二)制定科学的渔业资源开发和利用规划,积极推广水产养殖新技术,认真落实渔业生产技术指标,做好鱼病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渔业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 二00六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