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良性发展,今年5月份以来,兴安镇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共评出郝为宪、姜贵胜镇级文明家庭3户。

活动以村为单位组织评选,以家庭为参评主体,采取村推荐和家庭自荐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通过此次评选活动,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扩大了正面影响,弘扬了好的家教家风家训,切实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创建“文明家庭”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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