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民互动 > 信件详情
信件标题
公租房
来信人
李***
来信时间
2025-04-02 09:08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自己租住的公租房可以用来出租吗?
办理部门
旗住建局
办理时间
2025-04-02 09:50
回复内容

    不可以。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公租房,不得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不得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