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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关于宅基地申请
来信人
隋***
来信时间
2026-06-23 14:47
信件内容
背景简单说明:本人出生在六合镇新胜村,居住在六合镇长安村(户口本上的地址)三十多年了!从经济合作社角度隶属于新胜村;
问题:
1、我是否可以在长安申请宅基地,或者在原址上翻建/扩建;
2、咱们六合镇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多少?
3、目前新的房产证迟迟未发,不知道是否影响新的宅基地申请/翻建/扩建;
办理部门
六合镇
办理时间
2026-06-25 10:02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原则上,新胜村的户口不可以在长安村申请宅基地;可以在自己住的房子上进行翻建,翻建不需要申请任何手续,但是不可以扩建。
      2、申请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长安村原乡政府所在地的批准面积为300平方米,其他组的批准面积为600平方米。
      3、新胜村户口的人不可以在长安村的辖区内申请房产证,不可以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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