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旗建成区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城镇污水治理体系,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合理调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3〕85 号)、《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呼发改价费字〔2023〕83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阿荣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阿荣旗那吉镇污水处理费重新核定污水处理成本。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 (试行)》(内稳发〔2016〕1号) 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那吉镇污水处理费调价工作进行公示,收集社会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建议主要事项
1.对当前那吉镇建成区污水处理服务质量、处理效果,有无改善提升的心理期望;
2.对当前污水处理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水平是否满意,如不满意,应该从哪些方面治理提升;
3.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还应该从哪些方面出台措施,保障污水处理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相匹配;
4.污水处理费标准未随经济社会发展、污水处理成本变化而浮动,城区污水排放量、化工园区建设、处理范围较以往大幅增加,是否存在产生发展性、结构性矛盾;
5.对污水处理费重新调价决策有何其他建议;
6.污水处理费重新调价工作可能引发哪些方面、哪些群体的不同意见;
7.对此决策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5 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评估单位反馈。
二、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呼伦贝尔安盛社会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宇,联系电话:18647023815。
电子信箱:88446444@qq.com
单位地址:阿荣旗荣安春天一期7#商服2号。
公示时间:2026年 4月 16日-2026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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