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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阿荣旗信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阿荣旗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号: 阿党办发【2019】40号
成文日期: 2024-04-16 发布日期: 2026-06-24
阿荣旗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6-06-24 11:37 来源:阿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根据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批准的《阿荣旗机构改革方案》(呼党办发〔2019〕7号),制定本规定。经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信访局职责。

第二条 阿荣旗信访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旗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部门调整事项明确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本部门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旗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旗信访局根据部门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信访工作。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协调指导信访工作、转办交办信访事项、推动信访问题化解、信访改革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负责办信工作。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旗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负责网上信访、信访热线电话受理、组织办理和答复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负责信访督查工作。负责向各乡镇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四)负责信访形势研判工作。负责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党政领导干部信访工作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信访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旗委、旗政府提出有关建议。

(五)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旗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督促检查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七)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协调指导信访工作、转办交办信访事项、推动信访问题化解、信访改革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八)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九)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阿荣旗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财务、培训、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承担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信访工作改革任务。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建议。负责指导全旗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负责拟订党政领导干部信访工作日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信访宣传工作。承担阿荣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

(二)办信办案室。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信。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政府及领导同志批办的来信事项。承办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信事项。负责指导全旗信访咨询电话工作。转送、交办、督办来信来电事项,统计分析来信来电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指导网络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

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宣传。负责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应由旗人民政府进行复查的信访事项初审。转送不属于阿荣旗人民政府受理的复查信访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催促办理部门及时出具意见。对复查工作定期总结、研判,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或者改进工作的建议。对在复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政府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督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督查督办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管理使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落实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指导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协调化解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

(三)来访接待室。负责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负责办理国家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负责转送、交办、督办国家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市信访局、阿荣旗来访事项。负责统计分析到国家、自治区、市信访局走访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指导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来访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阿荣旗驻京信访工作。协调指导我旗到北京、自治区非接待场所人员劝返工作。负责规范阿荣旗信访局来访接待场所秩序。

设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群团等工作。

第五条阿荣旗信访局行政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

第六条本规定由中共阿荣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27日起实施,2024年4月15日修改。


通讯地址:阿荣旗那吉镇行政中心信访局

邮政编码:162750

工作电话:0470-4251867

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杨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