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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阿荣旗农牧局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阿荣旗农牧局机关简介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3-27 发布日期: 2025-03-28
阿荣旗农牧局机关简介
发布时间:2025-03-28 17:13 来源:阿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阿荣旗农牧局机关简介

阿荣旗农牧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阿荣旗委员会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接受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各乡镇开展有关工作。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游牧文化建设。

(三)统筹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农牧业信息化建设。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负责农村相关科研及技术推广。拟订农牧业农村涉农涉牧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庄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指导农牧业和农村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农村、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负责农牧业各产业及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指导农村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产业扶贫工作。

()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监督管理渔政。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农村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旗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起草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阿荣旗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农村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动植物(农作物、畜禽和水生生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作物、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三)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农膜、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权限范围内的生产销售许可、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牧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统筹整合农牧业投资项目,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阿荣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旗农牧局负责食用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旗农牧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旗发改委有关职责分工。

(1)旗农牧局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管理,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农牧业农村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2)旗发改委负责分析研究全旗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和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举措建议。衔接平衡农牧业、林业和草原、水利、气象、生态等发展规划、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监督实施。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财务、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考核、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社保统筹和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牧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组织提出农牧业投资规划、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信贷和农牧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制定监督系统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集中办理旗农牧局行政审批事项,配合旗政务服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督办有关方面落实旗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承担旗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研究提出有关全旗农牧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监督指导农村改革措施和政策的落实。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负责机关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监督农牧业行政执法,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对本系统项目专项资金进行内部审计。

(三)发展规划股。负责拟订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性建议。起草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指导农牧业区域协调绿色发展和结构调整。承担农牧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农村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旅游、特色产业、休闲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乡镇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提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建立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的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股。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游牧文化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五)科教信息股。承担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管理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生物物种资源及农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建设。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指导农牧业教育和农牧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农牧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拟订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旗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承担农牧业统计和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及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等相关工作。组织“三品一标”申报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组织调查和处理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七)种植业管理股。拟订全旗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调度农情信息。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业保险工作。拟订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依法开展农作物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抗灾救灾种子的储备、调拨。

(八)畜牧渔业股。拟订畜牧业相关制度规范,提出畜牧业发展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畜牧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拟订饲草和畜禽水产种业发展政策、规划。依法开展饲草种子和畜禽良种、冻精、胚胎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饲草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渔业新技术推广和新品种引进,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监督管理渔政。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组织饲料饲草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饲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安全监测预警。负责饲料和活畜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物的监管。组织开展饲料饲草科研成果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应用和实施。管理饲料饲草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工作。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和储备。

(九)兽医股(对外挂阿荣旗兽医局牌子)。拟订兽医事业、畜禽屠宰、奶业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全旗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兽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畜禽屠宰,负责奶业、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用生物制品安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拟订兽医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承担全旗动物疫情应急相关工作。

(十)农牧业机械化管理股。拟订农牧机械化发展规划、农牧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牧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牧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牧机作业安全。依法实施农牧业机械安全管理和试验等工作。

(十一)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农牧业综合开发的政策,拟订农牧业开发的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牧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

设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等工作。


负责人:高立国

通讯地址:阿荣旗振兴路与阿伦大街交叉口西南50米

邮政编码:162750

网址:http://www.arq.gov.cn/

工作电话:0470-4258100

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