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阿荣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措施、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阿荣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挥、调度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执行市容市貌相关管理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那吉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有偿服务费标准的核算及征收。组织、协调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等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竣工验收。
(五)负责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的监管。负责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
(六)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和渣土排放的审批、消纳和处置,规范管理运输散体物料和渣土的车辆。
(七)负责城区设置亭棚、临时摊点、便民市场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流动商贩、马路摊点等未按指定地点经营并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管理
(八)负责城区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区道路两侧人行道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停车场的运行监管。
(九)负责城区临时横幅、条幅、彩虹门、演出台、城市建筑物和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及商业宣传、推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十)负责户外广告和店面牌匾设置管理,组织实施户外广告设置的招标、拍卖、招租事项。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相对集中的下列行政处罚权:
1.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行使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环境保护方面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燃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燃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人行道上,不包括指定停车位和停车场)、违法停放车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二)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稿起草、公文处理和印章管理、档案管理、机关会务、宣传、政工、后勤服务、应急、信访、安全生产工作。牵头或负责起草、制定行政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门户网站及网络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参与编制城市管理资金的使用计划。负责行政处罚罚款和行政许可收费票据的监督管理。
(二)法制股。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法治建设。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案件审查和档案的归档管理。组织本系统开展相关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或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
(三)执法监督股。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建立全旗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考核体系,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对全旗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综合考核工作负责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绩效督查和考评。受理督办群众投诉。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日常业务协调联系。负责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履行对城市管理责任主体的指挥、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指导督促城区范围内重大活动市容秩序保障工作。指导、参与城区城市管理临时性突击任务的应急増援工作。
(四)城市管理股。组织、指导、协调全旗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旗市容市貌的管理规范。指导建筑垃圾、渣土的消纳处置工作。负责指导道路挖掘、跨街横幅、占道经营等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人:王强
通讯地址:阿荣旗福利路鸿运三区东南侧约150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四楼
邮政编码:162750
网址:http://www.arq.gov.cn/
工作电话:0470-4258090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下属机构
(一)阿荣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设置:阿荣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阿荣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单位,机构相当于正科级。职责任务:1、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方面除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2、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燃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燃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3、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行使工商管理方面在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4、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行使交通管理方面在侵占城市道路(临街便道,不包括指定停车位和停车场)、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5、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在向城市河道倾倒废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6、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在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7、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签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并做好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8、负责涉及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9、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阿荣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7个。1、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会务、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财务、保密、后勤保障等政务事务性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业务、法律培训。负责执法车辆调度、执法设备的管理。负责与其他执法部门、刑事司法部门的衔接工作;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及普法宣传工作。
2、执法中队(5个)。城东执法中队、城西执法中队、城南执法中队(挂工业园区执法中队牌子)、城北执法中队、城中执法中队。负责查处权限内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利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违法行为;查处日常巡查发现、上级交办或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负责宣传动员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义务,签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并做好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
3、大要案中队。负责重大、疑难、跨区域重特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各中队的办案指导工作;负责重特大活动保障及综合行政执法应急处置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王树强
通讯地址:阿荣旗福利路鸿运三区东南侧约150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楼
邮政编码:162750
网址:http://www.arq.gov.cn/
工作电话:0470-4258090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阿荣旗城市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机构设置:阿荣旗城市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阿荣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单位,机构相当于正股级。
职责任务: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环境卫生服务、设备保护管理、平台运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绿地及绿化工程管护、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化技术推广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2、承担那吉镇建成区内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设施、城市照明、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组织实施工作。3、承担那吉镇建成区内公园绿地、广场用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绿化工程的管护;承担那吉镇建成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4、承担园林绿化科研、技术推广;协助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工作。5、承担局内执法车辆、环卫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服务工作。6、承担对环卫市场化服务公司运作成效的监测评估,为环卫市场化绩效考评和市场化运作资金拨付提供依据。7、协助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应急预案,提供处理环卫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8、承担智慧城管数据的信息采集,提供智慧城管平台运行的技术支撑。9、协助拟定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的措施办法,提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建议。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城市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陈庆国
通讯地址:阿荣旗福利路鸿运三区东南侧约150米城市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五楼
邮政编码:162750
网址:http://www.arq.gov.cn/
工作电话:0470-4258090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