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简介
发布时间:2026-03-02 10:18
来源:阿荣旗民族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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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阿荣旗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归口旗委统战部领导。
一、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建议。
(二)承担旗民委委员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民族工作有关协调机制的具体事务,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对全旗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关于民族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开展指导和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重大事宜调查研究,拟订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措施、办法及发展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三)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意见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四)研究提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族领域示范创建工作,协调推动全旗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建设工作。
(五)统筹协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民族乡重大庆典活动,组织协调全旗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
(六)负责民族工作领域对外交流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对外宣传工作。
(七)研究提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意见建议,促进党的民族政策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安全领域的实施与衔接;参与拟订和实施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推进民族事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
(八)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负责党建、群团等工作。
(二)共同发展和政策宣传股。承担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指导、协调工作;参与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和差别化政策的研究拟订工作,参与阿荣旗关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相关工作;承担推进民族事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民族统计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参与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资金管理。
(三)民族团结和民族语言文字股。承担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指导、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负责协调推动全旗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民族领域示范创建工作,承办全旗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教育、翻译、出版、广播影视工作;负责蒙古语言文字政策、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组织协调全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发展政策、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数字资源开发共享,协调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负责人:张占文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振兴路19号行政中心2楼209室
邮政编码:162750
网址:http://www.arq.gov.cn/
工作电话:0470-4217332
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