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医疗保障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医疗保障待遇、医药价格和服务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医保公共服务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规划、标准。
(三)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负责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落实工作。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五)负责医保目录管理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六)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实施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的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七)负责招标采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按权限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
(八)负责医保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一)完成阿荣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旗医疗保障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股)。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信访、保密、机要、档案、统计、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和监督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及法制建设。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听证、行政赔偿相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审核、案件评审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审核、管理和监督运行工作。负责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和全面依法治旗等法治建设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医药管理股。贯彻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落实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市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四)基金监管股。组织落实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编制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设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群团等工作。
负责人:冮洪林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逸兴路11号
邮政编码:162750
网址:www.arq.gov.cn
工作电话:0470-4250806
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下属机构
(一)阿荣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阿荣旗医疗保障局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1.主要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参保扩面、基金运行、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
3)承担全旗医保基金收支核算、统计、运行分析等工作。
4)承担全旗医疗保险基金上解下拨及医疗待遇支付工作。
5)协助开展全旗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监督和违规事项处理等工作。
6)承担全旗医疗保险基数核定、征缴稽核、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经办工作。
7)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内设机构
1)办公室(挂基金财务室牌子)。承担本单位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办文办会等工作。
负责全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上解下拨工作;负责全旗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收支核算等工作;负责全旗异地联网医疗费用结算工作;负责全旗医疗保险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承担旗级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工作;承担医保中心财务工作。
2)稽查审核室。负责全旗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执行、大病保险商保业务等相关工作稽核;对经办机构医保基金相关业务稽核;对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情况稽核;协助开展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工作;指导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对照工作。
3)待遇服务室。承担全旗异地就医、医疗待遇审核、慢性病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全旗异地就医、票据核实、医疗待遇支付、慢性病经办工作;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4)基金征缴室。承担全旗职工、居民参保缴费扩面工作;负责全旗参保单位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人员变更、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灵活就业人员和破产企业职工医保费用核定工作。
负责人:孙长龙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逸兴路11号
邮政编码:162750
网址:www.arq.gov.cn
工作电话:0470-4216390
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阿荣旗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为阿荣旗医疗保障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主要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综合服务、平台管理、数据分析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旗医疗保障局日常运转相关的综合服务、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3.承担全旗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运行管理相关工作。
4.承担全旗医疗机构网上采购监测,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复核等工作;负责全旗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配送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人:刘涛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逸兴路11号
邮政编码:162750
网址:www.arq.gov.cn
工作电话:0470-4250836
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