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阿荣旗党委、政府批准的《阿荣旗机构改革方案》(阿党发〔2024〕4号)文件要求,组建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作为旗政府工作部门,不在保留旗政务服务局。现正式启用“阿荣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公章,“阿荣旗政务服务局”公章作废。
阿荣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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