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的通知》(内司通[2024]21号),结合实际,现就我镇承接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予以公告。
附件:那吉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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