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旗委各部、委、办、局,旗政府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驻旗各单位:
2024年9月是第41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助力闯新路、进中游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相关部门印发的《第41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现就做好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4年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主题: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1.开展“从党的民族政策中找答案”系列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重温党的民族政策及相关重要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等文件中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对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位,学会运用党的民族政策对民族地区的战略定位、政策导向和具体要求来指导规划编制、项目争取、业务谋划等具体工作。
2.开展“从‘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中找答案”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史、发展史宣传教育,通过开展讲述父辈故事、巡回宣讲、征文活动、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深刻领悟“内蒙古地区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建立党组织的民族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建立的;内蒙古是在党中央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内蒙古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偏差,都是党中央帮助纠正的;内蒙古新时代的发展成就,是在习近平总书记亲切关怀和指引下取得的;内蒙古作为模范自治区,模范就模范在听党的话上”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进一步教育各族干部群众更加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3.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社会宣传活动。加强媒体端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各级融媒体平台,以短视频、名家解读、活动直播、主题特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举办送法进早市等贴近群众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石榴籽志愿者”进社区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进入包联小区开展政策宣传、点亮微心愿等活动。加强党政机关门户网站和微信客户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专栏建设,丰富宣传教育内涵,多角度展示本单位、本行业在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中的举措和成效。
(二)开展主题实践系列活动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围绕活动月主题和宣传内容,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实际,分层次、分领域、有重点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实践活动。
4.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依托王杰纪念馆(联络员: 周连娟电话:15540083111)、新发朝鲜族乡民俗馆(联络员:孙佳慧电话:15049757407)等旗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结合机关队伍建设(团队建设)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
5.开展“校园民族团结日”主题活动。全旗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开学第一课”开展“校园民族团结日”主题活动,用好“石榴籽育人小课堂”等育人资源,持续开展好“北疆教育心向党”“举家诵经典”、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活动。依托“大思政课”实践基地,面向各族学生讲好场馆里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
6.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结合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培训、中华经典诵读、就业技能+普通话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学习使用普通话,当好普通话的宣传员。
7.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结合庆祝第7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各民族农民开展系列活动,充分展示农村新变化,讴歌中国共产党、歌唱幸福生活。(旗农牧局,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8.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开展系列活动,用真实的统计数据展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赋予统计工作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
9.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9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互观互学活动。
10.开展“民族团结群团领航”活动。以丰富“民族团结工人力量”“民族团结青年担当”“民族团结巾帼行动”主题活动为抓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融入到群众组织开展的各类线上线下活动中,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
11.开展“民族团结惠民生”活动。动员和组织全旗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社区健康讲座、健康义诊、居家康复指导、“治未病”义诊等活动,以实际惠民措施献爱心、暖人心、促团结。针对各民族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推动各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促进互嵌发展。开展电信诈骗、无人机农用、牧用普法、禁毒、交通安全法规宣传进农区活动,提升各族群众法治素养。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联合创业”“手拉手”等主题传统技艺研修培训,引导各族群众更好地掌握传统手工技艺,促进其创新发展。
12.开展军警民联谊活动。开展公安干警、驻军连队与驻地各部门(单位)各族群众之间的联谊、联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巩固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的良好局面。
(三)开展“三交”系列活动
13.开展“在运动中交融”系列交流活动。以群众性体育活动带动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加强旗域内群众体育团体与其他地区的交流互动,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骑行等交流活动,以体育运动为载体搭建具有吸引力的交流平台,推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走深走实。
14.开展“在旅游中感悟”系列交流活动。依托“融合之路”等精品旅游线路,开展以体验风景民俗、感悟历史文化、体会融合之美为内涵的旅游活动,在旅游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旅游中感悟中华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的历史和进程。
15.开展“我们的节日”社区交流活动。以中秋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开展“中秋百家宴”“月满中秋、书香中华”等社区活动,促进构建互嵌式社区环境。利用好“北疆同心城市驿站”等平台,大力开展“融流行动”,让各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同,切实把做好活动月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细。要在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及时部署、迅速行动,确保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二)积极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情况,对活动月中涌现出的亮点工作和典型事迹要积极推广宣传,着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活动月工作长效机制。发挥活动月“一月带全年”的工作效应,对于活动月期间涌现出的具有突出效果的做法,要积极推广运用到全年工作中。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请于9月22日前将活动月工作总结及图片影像等资料报送至阿荣旗民委210室,同时,将工作总结电子版报送至arqmzzjswj@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珈力4217332
中共阿荣旗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阿荣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