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对周某家非法占用土地立案调查。经调查,周某家院落硬化面积超出土地使用面积34.74平。但此非法占用土地面积的行为并非当事人主动扩大院落。超出的34.74平来源于2018年拆迁公司将本是一家的院子用彩钢瓦在房山头隔开,前院作为拆迁公司办公室。导致作为后院的周某家与土地使用证上的300平相比较多出34.74平使用面积。非法占用的34.74平硬化水泥地面是2011年前后院还是一家时维修院落形成的,非当事人占用后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 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记录仪录像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的规定,但因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单位拟对周某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