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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阿荣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15 发布日期: 2025-01-15
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5:31 来源:阿荣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阿荣旗“十五五”规划编制采购项目》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有关规定,有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5年1月2017:00前反馈至阿荣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行政中心发改委538室

联系电话:4222358

电子邮箱:argfgj@163.com

 

框架协议

 

阿荣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佰瑞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阿荣旗“十五五”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1507202412CS0001(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第一条 委托任务

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交的相关成果:

1、《阿荣旗“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思路》

2、《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3、《阿荣旗“十五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4、《阿荣旗“十五五”重大项目策划》

第二条 任务履行期限

1、2025年 2 月28日前,乙方完成并向甲方提交《阿荣旗“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思路》。

2、2025年 3月 31 日前,乙方完成并向甲方提交阿荣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25年5月 31 ,提交《阿荣旗“十五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初稿,甲方须在乙方提交规划纲要初稿后10个工作日内,对规划纲要初稿进行征求意见工作,并提出最终修改意见。

3、2025年 7月 31日前,乙方完成并向甲方提交阿荣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荣旗“十五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审议稿)。

如项目因受所需客观条件或其它因素制约,致使相关进度需提前或延后时,经各方协商一致,对项目相关进度进行提前或顺延调整;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专家评审及旗政府、旗委、人大审议并交付所有成果。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信息来源和研究成果的合法性,但不负责甲方因使用该成果产生的任何影响。

2、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

3、乙方保证规划要紧密结合阿荣旗实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

4、乙方保证规划组负责人和成员固定,如国家、自治区、市对规划编制有新的要求,乙方将配合甲方及时修改完善规划。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 按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2. 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3. 收到乙方提供的报告后及时确认。

4. 收到乙方成果及时征求意见进行反馈。

5. 乙方在调研及规划汇报过程中,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第五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合同总价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含咨询费用、资料费、税费等),分三次支付。

1、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元整(¥126000.00)。

2、乙方提交基本思路初稿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元整(¥168000.00)。

3、乙方提交终期成果《阿荣旗“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审议稿),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126000.00)。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拟定项目负责人为:辛建  

联系电话:18611091899

第七条 成果提交

乙方向采购人提交《阿荣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阿荣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成果,包括:纸质版一式10份,电子版1份(光碟或硬盘)。在提交成果资料后1年内,如有成果资料修改等后续服务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第八条 不转让条款

    甲方基于对乙方良好信誉的信任而与乙方达成本协议,因此,乙方不得在取得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之前,将本协议转让给第三方。

第九条 期限

     除非另有子协议约束,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15 个月,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 研究成果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研究有关研究成果。合同有效期之外本条款仍有效。

3. 乙方出现违约、泄密等损害甲方的权利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条款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协议的完整表述,所有本协议达成之前的甲乙双方的信函往来以及口头协议中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共同认定的相关技术文档自然视同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但合同附件部分与正文部分有抵触的条款以合同正文部分为准。

第十二条 语言及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向阿荣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