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2号)要求,现将阿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对阿荣旗人民政府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共清理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经清理:决定继续有效3件;废止和失效1件,予以修订重新发布2件。
一、保留的旗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实施单位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到期前做好评估,注意有效期的延续。
二、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旗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措施,做好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三、予以修订的2件旗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实施单位按程序制定,重新公布修订后文件。
附件:阿荣旗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阿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发文机关
文号
文件名称
施行日期
有效期至
起草、实施部门
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1
阿政办发〔2021〕9号
阿荣旗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2021年4月2日
2026年4月1日
阿荣旗水利局
2
阿政办发〔2022〕25号
阿荣旗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作管理制度
2022年5月30日
2027年5月29日
阿荣旗农牧局
3
阿荣旗人民政府
阿政发〔2024〕4号
阿荣旗蚕业管理办法(修订版)
2024年3月11日
2029年3月11日
阿荣旗林业和草原局
2.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阿政办发〔2019〕53号
阿荣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2020年1月8日
2025年1月7日
3.拟修改后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阿政办字〔2023〕51号
阿荣旗关于“升规纳统”企业(商户)支持奖励办法(试行)
2023年11月1日
2025年10月31日
阿荣旗工信局
阿政办字〔2023〕52号
阿荣旗限上、重点监测、限下样本企业(商户)发展扶持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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