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人民政府实施村庄规划2024年第一批次用地(省道307线霍尔奇养护工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阿荣旗人民政府实施村庄规划2024年第一批次用地(省道307线霍尔奇养护工区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利益群体对本次供水保障规划的意见,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阿荣旗人民政府实施村庄规划2024年第一批次用地(省道307线霍尔奇养护工区建设项目)
2、项目简介:本项目建设包括新建综合用房、锅炉房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其中:本项目占地面积3242.8平方米,综合用房,地上两层,一层占地面积660.64㎡;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59.38㎡;地上二层建筑面积390.94㎡,总建筑面积1210.96㎡。框架结构。锅炉房地上一层,占地面积99.6㎡,砖混结构。配套基础设施:硬化面积1887.16㎡,绿化面积454.2㎡及相关的附属配套设施进行建设。
3、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总投资为6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2.09 万元,占总投资87.2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77 万元,占总投资8.02 %;基本预备费30.14 万元,占总投资4.76 %。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
4、2024年6月-2025年10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项目实施后,主要为生活产生的废水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态度,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社会稳定问题、建设单位采取的社会稳定措施等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要求。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实施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
四、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省道307线亚东镇至维古奇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高继文 联系电话:15560808060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内蒙古天益不动产评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曹晓丽 联系电话:13847670011 邮箱:qaz963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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