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二、办事事项
日常监督管理
三、执行部门
阿荣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奖励对象
诚信示范企业
五、奖励措施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文件,结合自治区诚信典型要求,我委对阿荣旗嘉禾糠醛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216900813451)依法采取激励措施,在涉及我委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给予部分材料容缺受理、非关键要件容缺后补等便利服务。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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