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现对那吉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可向阿荣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470-4251716(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序号
姓名
家庭人口
家庭情况
所在社区
1
段世博
2
低保家庭
新兴社区
赫令峰
和谐社区
3
于淑霞
4
刘臣
鑫海社区
5
肖慧君
那吉村
6
沈显俊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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