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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20116091378/202511-00001 组配分类: 主动公开文件
发布机构: 阿荣旗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阿荣旗民政局党组关于十六届旗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11-04 发布日期: 2025-11-05
阿荣旗民政局党组关于十六届旗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05 10:34 来源:阿荣旗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旗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2月26日至4月7日,旗委第八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阿荣旗民政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5年5月28日,十六届旗委第一巡察组向阿荣旗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情况

对于旗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苗大勇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股长、局属相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整改领导小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阿荣旗民政局党组围绕旗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经自查自评,并报经旗纪委监委、旗委巡察办、旗委巡察组审核把关,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未完成整改2;制定整改措施25条,已完成整改措施23条。推进整改中,健全完善制度14项,追责问责1人次,追缴资金3.6061万元,开展专项整治2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

1.规范化建设差距明显,新规定执行脱节

1)学习培训不到位。2017年以来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培训粗糙,业务学习浅尝辄止,学用脱节,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精细化培训内容,围绕殡葬法规、服务规范、警示教育、业务培训等重点内容开展培训。深入研究学习内容,业务学习中存在疑惑及时沟通解决,做好相关问题解答,提升业务学习效果。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标,提升业务能力。

整改进展: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制定了《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领头学、集中学等形式,引导全体在岗人员深入学习《殡葬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全区死亡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遗体火化服务规范》《骨灰寄存服务规范》等各项内容,目前累计开展专题学习培训6次,有效提升全体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制度违反规定。2020年民政部印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明确规定:死亡证明只有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有权开具。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制定的《基本殡葬服务流程和标准》中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仍存在村(社区)委员会开具的“死亡证明”的表述,民政局作为主管业务部门,未尽到合规审查责任,对制度违规情况未能及时纠正。

整改措施: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对《基本殡葬服务流程和标准》加以完善,制定完备的《基本殡葬服务流程和标准》,民政局对相关制度建立加强合规审查,落实主管部门职责。

整改进展:阿荣旗民政局与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针对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基本殡葬服务流程和标准》进行了审查修改,经研究决定将《基本殡葬服务流程和标准》细化为《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遗体接运流程及管理制度》《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遗体火化流程及管理制度》《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遗体冷藏流程及管理制度》《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骨灰寄存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制定完成并报请阿荣旗民政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已对相关规定规范表述,已将违反规定内容删除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执行殡葬领域新要求有偏差。经抽查2022年至2024年5本享受惠民殡葬救助人员档案,发现34份逝者档案中的“死亡证明”由村(社区)委员会开具,未落实2020年民政部印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相关要求,程序违规。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要求执行,凡接尸、火化必须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证明,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

整改进展: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已严格按照《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要求执行,制定并经民政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遗体接运流程及管理制度》,明确必须公安机关或者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进行遗体接运。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推动殡葬领域改革力度不够,公益属性弱化

作为殡葬领域监管的主责部门,在落实殡葬领域改革要求,推进改革工作方面存在差距。《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规范宇﹝2013﹞6号)要求:“公益性墓穴要占公墓总墓穴比例30%。阿荣旗2013年之后建设的龙安祥公墓,共含墓穴3474座,其中公益性墓穴150座,占比仅为4.31%,与公益性墓穴占比要求相差甚远。

整改措施龙安祥墓园被罚没后,旗政府批准将划归旗国有企业荣光传媒有限公司经营,划归完成后,在未开发建设、未销售的区域至少划出30%的墓位用于公益事业,依法实行限价销售

整改进展:龙安祥墓园罚没区域已由荣光传媒有限公司运营,并完成了公益性墓位30%配比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3.部门协调机制运行不畅,行业监管存在漏洞

作为行业主要监管部门,未能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殡葬领域内的“阴阳先生”“风水先生”制定监管措施,对其服务及收费行为采取放任态度,群众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整改措施开展民间白事从业人员排查,摸清从业人员底数,联合政法委、市场局等有关部门组织旗内“阴阳先生”“风水先生”进行培训,与相关从业人员签署文明殡葬承诺书。同时按照自治区《聚焦制度失序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待自治区文明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监管的通知》后,严格落实执行,加强管理。

整改进展:联合旗委政法委和旗市场局制定了《阿荣旗关于规范民间殡葬白事先生管理的通知》,会同市场局和各乡镇对全旗范围内的民间白事从业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一人一档”台账。10月22日联合旗政法委、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了殡葬“白事”从业人员培训班,并签署了《阿荣旗殡葬司仪承诺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日常监督不严格,纠正违规不彻底

对龙安祥公墓建设疏于监督,对公墓违规建设大量超规格墓穴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置,在后期依法处置过程中,仅在2021年拆除120座,现仍存在622 座超规格墓穴。

整改措施该墓园因未批先建,已于2016年、2018年分两次被旗自然资源局罚没,目前正处于国有资产处置阶段,待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完成后,未销售的超面积墓穴进行封存,并禁止销售。

整改进展:龙安祥墓园罚没区域已由荣光传媒有限公司运营,已对现有622座超规格墓穴进行封存处置,并禁止销售,现已改造完成256座。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监管责任缺失,国有资产安全存隐患

1)国有资产存流失风险。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原殡葬管理所)2008年9月以5万元价格购买解放屯一处占地600㎡加油站房屋,经走访了解该房屋早已被呼伦贝尔市大成经贸有限公司占用,且未发现资产转移方面的收益。

整改措施问题线索已由审计局移交旗纪委监委,待纪委调查清楚当年实际情况并出具处理意见后,严格执行。同时完善资产处置流程,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处置国有资产前务必通过会议研究。

整改进展:7月29日制定并经民政局党组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处置流程。经阿荣旗纪委常委会审议,议定该问题线索初核了结。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国有资产处置随意。2003年,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原殡葬管理所)以25.5万元流转土地108亩,拟发展殡葬公益事业,但因政策原因未能实施。2004年左右,部分地块用于植树,剩余30余亩耕地仍保持耕地属性,并于2011年至2021年以每年3481.81元均价对外出租经营,明显低于市场价。2022年、2023年闲置,2024年旗殡葬服务中心又将30余亩耕地交给聘用的打更人员耕种用于工资补助,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整改措施计划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进行出租。

整改进展: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进行出租。

完成情况:未完成整改,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6.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突出,惠民政策落实不规范问题

1)超出规划“红线”施工。2017年阿荣旗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那吉镇正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服务站、阿荣旗养老院综合性办公楼建设规划面积为14164.73平方米,由于监管不到位,导致建设面积超出规划面积 2000平方米。

整改措施:按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整改进展:2025年6月24日已取得旗自然资源局《关于阿荣旗养老院项目、阿荣旗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及那吉镇正阳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服务站项目规划核实意见》、2025年7月31日取得旗住建部门的《联合验收项目意见汇总表》、2025年8月27日取得项目不动产证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视不够2024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民生实事示范养老院项目慈光康养院,在未取得住建局质检部门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报告情况下开始营业,入住老人37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在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方面,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明确各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邀请消防专业人员指导消防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不定期检查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

整改进展:内蒙古自治区民生实事示范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慈光康养院已于2025年3月28日取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于2025年4月8日取得消防竣工验收意见书、2025年8月27日取得项目不动产证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养老补贴监管不严。2021年至2024年期间,阿荣旗存在118名已死亡人员享受高龄津贴情况,涉及金额9.83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追缴113人9.01万元,仍有5人0.82万元未完成迫缴。

整改措施:一是向三岔河镇人民政府送达《关于高龄津贴死亡在享追缴工作的提醒函》,督促其继续开展追缴工作。二是在继续开展资金追缴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指导文件的宣传学习,规范高龄津贴申请、发放全流程。三是利用数字民政系统,链接殡葬数据,及时掌握老年人信息,根据信息做好动态调整,提高工作效率、规避死亡在享问题。

整改进展:现已追缴死亡在享资金累计9.37万元,剩余2位(均为三岔河镇居民)拒绝返还死亡在享资金(0.22万元)老人家属,三岔河镇政府已启动起诉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针对社区养老服务补助资金使用后续监督不到位问题。2023年民政局两次向复兴镇人民政府下拨社区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共计20万元。复兴镇人民政府在支付为老服务中心建设款时,在未经审计部门审价情况下按照合同价格支付承建方阿荣旗兴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7.1636万元2025年3月旗审计局对该项目进行审计,审定结算价为15.0327万元,复兴镇人民政府多支付2.1309万元。

整改措施:下一步旗民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规范,对下发资金加大监督力度,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严格资金使用。

整改进展:此资金为以奖代补资金,旗纪委监委已对复兴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立案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针对落实特殊困难群体探访要求有差距问题。《关于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探访工作的意见》(内民政发〔2022〕55号)要求,乡镇(街道)民政助理村(居)委员会民政协理员对高风险对象,平时每周走访不少于1 次;对重点对象,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对一般对象,每季度走访不少于1次。巡察组走访2个乡镇4个行政村8户10名7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人,在了解对80岁以上老人的探访方面,有5名老人明确表示村民政协理员以及上级民政工作人员未能做到每周探访一次,有4名老人明确表示不认识村级民政协理员。

整改措施:一方面,组织乡镇、村(居)民政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探访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明确探访标准并公示人员信息,方便群众知晓;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探访工作,推动探访工作严格按要求执行。

整改进展:发现问题以来探访特殊困难老年人2217人次,了解老人生活情况,进行心里慰藉,为6位生病老人申请临时救助,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指导用火用电安全,为100余位老人解决实际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公墓建设运营及管理情况

7.民间借贷问题频发,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原殡葬管理所)自2003年9月至2021年9月采取借新偿旧等方式,共向民间60户90多人以1-2分月利借款本金984.69万元,2012年11月民政局党组会议决议禁止继续举债情况下民间借贷行为仍然持续至2021年9月才停止。经审计部门核算2021年9月账面已欠本金和利息共计1667.16万元,至2023年12月借款本息金额达到1998.37万元,且债务利息以每年147余万元的速度持续增长,至今未能有效化解,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禁止继续借贷,核实借款金额,调查借款使用情况,稳定借款债权人员情绪,与债权人见面确认本息金额。制定还款计划,报旗政府党组会审议,计划6年还清本息。向旗纪委移交问题线索,确认是否存在违规举债和举债过程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整改进展:经过旗委书记专题会、旗长专题会等多次研究,制定了《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历史债务还款计划》并通过政府党组会审议通过,计划在2030年前,用6年时间还清所有历史债务。截至目前,已有51户债权人签署了还款协议,并已偿还两批次债务,共计金额175.61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8.制度编制机械复制,约束指导固本作用虚化弱化

1)制度编制照搬照抄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制定的《价格公示制度》等8项制度全盘照抄网络,未结合实际修改完善,指导规范作用不强。

整改措施全面排查殡葬各项制度,结合实际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期限。

整改进展:深入聚焦制度编制照搬照抄、制度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梳理现有《价格公示制度》等8项制度,制定整改工作台账,逐条修订完善,明确工作流程、审批权限等细则,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制度可操作、全覆盖。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制度内容不规范。制度内容存在“后果自负”“编外人员招聘经人事局审批”“殡葬所、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殡葬中心机构名称混用”等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规范编制流程,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编制前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制定。

整改进展:制度制定完善前经充分调研,并经民政局层层审核把关修改完善,将修订完善的《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遗体火化流程及管理制度》《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监督举报制度》11项重要制度列入阿荣旗民政局16次党组会议研究事项,通过结合当前殡葬工作实际和总体要求,经充分讨论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可行性,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对制度把关不严。旗殡葬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制定未经旗民政局审核把关。

整改措施制度制定前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务必上会研究,重要制度需经民政局党组会议审核后实行。经旗民政局审核再予以发布,确保表述规范、职责清晰。

整改进展:制定了《制度修订审批表》,明确申报部门、业务科室、单位领导的工作职责,切实形成“逐级把关、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对《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员工守则》《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价格公示管理制度》《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等一般制度阿荣旗民政局进行了逐级审核把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殡葬服务及收费情况

9.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惠民政策落实不细

2023年9月,在政府网站上仅公示了殡葬服务机构情况和联系方式,收费标准长期未公示,直至2025年3月5日巡察组进驻之后才公示收费标准。经实地走访发现,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大厅公示的收费标准依据早已废止,存在引发歧义或误导群众隐患。

整改措施加强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宣传,及时按照最新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对政府网站公示的殡葬服务机构情况、联系方式和收费标准进行更新,对大厅公示的收费标准和依据进行实时更新,准确表述收费标准,避免产生误导和引发歧义,今后根据收费标准变化及时更新。

整改进展:各殡葬服务机构已在机构醒目位置按照最新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并于5月14日对政府网站公示的殡葬服务机构情况、联系方式和收费标准进行了更新,9月25日完成阿荣旗殡葬基本服务和非基本服务“两个清单”公示,9月30日完成阿荣旗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网络集中公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情况

10.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消防隐患凸显

2017年亚东镇天堂殡仪馆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导致183樽寄存骨灰盒和全部档案毁损。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吸取教训不深刻,对消防隐患仍没有给予足够重视,2013年投入使用的单位业务用楼、骨灰寄存楼、火化车间长期未通过消防验收,直至2024年5月才着手研究改造消防设施事宜,截至巡察组入驻尚未完成改造。

整改措施聘请专业机构对殡葬事务服务中心进行消防安全评估,与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对接,梳理2013年建成后各项手续办理情况,能否按照历史遗留问题,简化相关手续,确定解决方案,再进行消防改造后续工作

整改进展:已多次与旗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和农牧局等相关部门对接此项工作,旗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分别于8月28日、9月22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现正在补办违法占地设施用地手续。

完成情况:未完成整改,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11.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存廉政风险。对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财务情况疏于监督,违反财务制度问题多发频发。

1)业务不精。巡察发现2017年1月10日第10号凭单,购买骨灰盒等2.114万元物品未记入库存商品核标,而是直接记经营支出缺少入库出库手续;2018年1月12日第23号凭证将火化费运尸费错误计入事业支出科目,且涉及1.115万元资金存在账据不符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加强对殡葬事务服务中心财务监管。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完善出入库登记手续,加强财务账目管理。

整改进展:账目存在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已无法整改完善相关手续,但已组织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对照问题对其他资金进行自查,未发现其他问题,经阿荣旗民政局第16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同时修订完善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商品出入库单,全面履行商品出入库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凭证关键要素缺失。巡察发现部分财务凭单装订无经手人签字、无明细、无“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等关键要素,存在廉政风险隐患(例如:2018年1月4日第7号凭单慰问金无人签字,购买配件无经手人签字、无明细;2018年1月24日第 34号凭单购入骨灰盒等物品未入库存商品明细账,无“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无经手人签字;2018年第22号凭单现金支票、购买日用品无经手人签字;类似问题还有2017年第1号凭单、2017年第3号凭单、2017年第8号凭单、2017年第51号凭单、2017 年第74号凭单、2017年第124号凭单、2017年第190号凭单、2017年第217号凭单、2018年第5号凭单、2020年第53号凭单等)。

整改措施联系承办经手人,补全经手人签字手续,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完善经手人签字、明细入账等相关程序。

整改进展:已补全经手人签字手续,修改完善并经阿荣旗民政局第16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明确了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等要求,同时审议通过了《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对收支管理流程做了明确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超限额使用现金。巡察发现殡葬事务服务中心违反财务制度,多次超限额支付现金(例如:2018年1月10日第22号凭单超额度使用现金支票1.4999万元;2018年1月4日第16号凭单超限额使用现金支票3万元等)。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避免再次出现超限额支付现金问题。

整改进展:已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融入到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范资金使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以收抵支。巡察发现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资金管理“体外循环”存在“坐收坐支”问题(例如:2018年1月1号凭单以收抵支4.4万元,2018年1月2号凭单以收抵支3.7万元,2018年1月19号凭证以收抵支借款及利息共计30万元)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收入及时上缴财政。

整改进展: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政策进行管理,并及时上缴阿荣旗财政专户,切实从源头上遏制财务违规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2.纪律意识淡薄,管党治党失之于宽

1)监管不严导致“吃空饷”现象旗民政局管党治党宽松软,对“2014年以来:旗殡葬服务中心崔某某、王某某、郭某某长期病假(4至6年)享受全额工资吃空饷”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

整改措施按规定对病假人员执行病假工资,核算多支付工资数额,并予以收缴,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内部监管力度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长期病事假人员管理,建立完善请销假制度,对全民政系统进行排查,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进展:已将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多支付工资3.0061万元已全部追回并上缴阿荣旗财政局。旗纪委给予殡葬事务服务中心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完善了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员工守则,并经阿荣旗民政局审核,严格规范了请销假相关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工作人员擅离职守引发社会关注。旗民政局落实“严管所辖”政治要求缺位,日常提醒缺失,对重要节点下辖部门履职情况缺少监督,引发“2025年元宵节,因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骨灰寄存室工作人员擅离职守,造成大量群众无法正常祭扫,导致人流车量交叉拥堵”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多人次向“12345”平台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影响十分恶劣。

整改措施核查事件发生过程,确定有关当事人应承担责任,给予当事人相应处分,督促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和考勤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规范及重要节点值班值守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工作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尤其加强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的巡查力度。开展纪律教育专题培训,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将履职情况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对擅离职守等违规行为依规严肃处理,对表现优秀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整改进展:阿荣旗民政局党组对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给予了诫勉谈话处理。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于2月15日对涉事寄存员给予了通报批评处理,并就此事件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3月修改完善了阿荣旗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制度,明确殡葬行业重大节日相关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联系方式:电话0470-4258705;电子邮箱arqshsw@163.com。




中共阿荣旗民政局党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