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各商贸领域经营主体:
为全面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
各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内安全管理机构、商户安全员监督全员责任制落实,开展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压实全员安全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开展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及应急演练。
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再训时间≥12学时(初训≥32学时) 。经营场所负责人、工作人员等应掌握用电用气、防火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确保员工熟悉相关安全规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宾馆、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做好培训演练记录。
三、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对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严禁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
加强燃气使用管理。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使用燃气一律要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和切断装置。
防范高处坠落安全管理。经营场所涉及高处作业(如装修、维修、清洁等)时,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专人监护,严禁违章操作。
落实好动火作业管理。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清除周围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安排专人监护。
四、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
各商贸领域经营者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商贸领域行业特点和自身经营实际,聚焦重点环节和薄弱部位,常态化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风险自查自纠。要对本企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系统性辨识评估,特别是针对经营活动中的共性风险和突出问题,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自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实现闭环管理,坚决防止风险演变为隐患、隐患酿成事故。
各商贸经营主体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自查,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电话:4251846,望广大市民积极监督、据实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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