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4 10:07
来源:兴安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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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工程招标工作,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和效率,阿荣旗兴安镇人民政府拟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阿荣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提升项目(兴安镇)
(二)采购内容:新建标准化粪污收集处理场,初步构建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网络,力争项目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助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采购数量:2个
二、服务内容及期限
(一)服务名称:招标代理服务
(二)委托单位:阿荣旗兴安镇人民政府
(三)服务内容:阿荣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提升项目(兴安镇)招标有关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工作并整理相关文件。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数量:1家。
(五)服务期限:至项目所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结束。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控制价:1.2万元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报名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已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上完成相关备案。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信用报告)。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遴选。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7.提交方式:
可将报名材料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址,或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招标代理报名-公司名称”):
地址:阿荣旗兴安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和办公室
邮箱:xazcjjfz001@163.com
8.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格要求承诺书
(3)报价单
五、评选方式
在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中报价最低者确定中标单位。
六、 结果公示
评选结束后,招标单位将对中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 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标单位将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服务内容。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阿木古楞
电 话:15248584991
备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未尽事宜以招标单位后续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阿荣旗兴安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