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阿卫公许决字[2026]第25号
阿荣旗那吉镇蜗艾蜗家艾灸理疗馆:
你(单位)于2026年5月22日提出的关于美容(非医疗美容)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本机关已于2026年5月22日受理,现已审查完毕。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从事美容(非医疗美容)行政许可。
许可项目:美容(非医疗美容)
许可经营地址:那吉镇和平街和平名苑3号楼6号商品房(西二道街58-6)
许可期限:自2026年5月22日至2030年5月21日
阿荣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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