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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国土资源领域问题整改的重大措施,切实做好全旗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依据中央六部委《关于加快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内政发〔2017〕111号)及《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字〔2017〕23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为指导,以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保证矿业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完善的绿色矿山管理制度,基本实现“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目标,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逐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统筹做好新建(改扩建)矿山、生产矿山和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一)生产矿山。引导生产矿山采用合理的开采方式、开采技术和工艺,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鼓励矿山企业节约资源,保护资源,对开发利用工艺、技术和设备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矿山逐步关闭。按照“谁开发、谁破坏、谁治理”原则,严格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依法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对具备分期治理条件的矿山,支持企业依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开展单体或局部环境恢复治理,最大限度降低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二)关闭矿山。对废弃关闭矿山进行科学评价,编制治理规划,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经费支持。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按照“谁投资、谁治理、谁受益”原则,对废弃矿坑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三)生态优先,绿色勘查。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倡导绿色、和谐勘查。在勘查工作中,要坚持保护优先,切实做好地质勘查中的生态保护工作,做到地质勘查与生态环境和谐。推行勘查项目合同制管理,约定责任义务,对不能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和义务的,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四、实施步骤
(一)编制规划阶段。根据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针对在建生产矿山和关闭矿山不同情况,从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保护耕地和矿山地质环境等方面出发,重点突出废弃矿山治理,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进度和措施等,科学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
(二)实施治理阶段。根据绿色矿山建设规划,重点对生产和关闭矿山实施治理,确保生产矿山达到建设要求,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及直观可视范围内较突出的废弃矿山得到治理。
(三)总结完善阶段。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形成绿色矿山建设配套激励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旗政府成立由分管副旗长为组长,旗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安监局为成员单位的阿荣旗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国土资源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矿山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二)强化标准建设。按照国家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研究制定有利于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严格准入条件,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实际情况和矿山特点,抓好绿色矿山建设责任落实,认真做好绿色矿山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强化协调配合。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安监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合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五)强化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能,结合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和任务,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登记制度,加强对矿山设计、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审查,严厉打击破坏矿山地质环境行为。
(六)强化舆论宣传。采取送法入矿等措施,宣传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引导矿山企业依法依规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建设绿色矿山的重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认同绿色矿山,进而营造良好的政策舆论氛围。
附件:阿荣旗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阿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附件
阿荣旗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岳国栋 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李永恒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兴华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袁兴富 旗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传军 旗财政局副局长
张金珍 旗人社局副局长
沈国泰 旗经信局副局长
杜宏宝 旗环保局副局长
张 雷 旗水务局副局长
吕和庆 旗公安局副局长
汤成杰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美佳 旗国税局副局长
王维林 旗地税局副局长
王忠迪 旗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沈国杰 旗安监局非煤矿山办主任
麻 琳 中国人民银行阿荣旗支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