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信息来源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内容概述
阿政办字〔2019〕31号 2019年4月2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旗政府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各部门按照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宣传引导,全力构建公共安全群防群管体系,强化从严执法,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和频次,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检查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至30日,由旗安委办牵头相关部门对各大企业、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各乡镇、各系统在本区域、本系统内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2019年5月6日前报旗安委办(行政中心23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