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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那农、格农:
为全面做好我旗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坚决遏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经旗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阿荣旗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宗 哲 旗委副书记、旗长
副组长:龙 飞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郭金生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杨 磊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张雪峰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曹绘春 旗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崔晓亮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振生 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韩忠华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慕洪杰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阿荣旗分局局长
万宝柱 旗发改委主任
耿春雨 旗工信局局长
冯启军 旗农牧局局长
王闻有 旗林草局局长
吴虹剑 旗自然资源局长
于来友 旗应急局局长
苗大勇 旗文旅局局长
张占文 旗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胜利 旗气象局局长
崔海川 旗公安局副局长
张 玉 旗财政局副局长
王秀萍 旗教科体局党组成员
迟 龙 那吉镇政府镇长
鄢世忱 亚东镇政府镇长
肖 涛 霍尔奇镇政府镇长
尹阿虎 复兴镇政府镇长
张 皓 六合镇政府镇长
刘传国 向阳峪镇政府镇长
赵东全 三岔河镇政府镇长
刘明鑫 兴安镇政府镇长
全英红 新发乡政府乡长
涂敏娜 查巴奇乡政府乡长
郭 亮 音河乡政府乡长
刘德胜 得力其尔乡政府乡长
田保国 那吉屯农牧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思军 格尼河农牧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旗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慕洪杰(兼),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每天收集各乡镇、农场上报秸秆焚烧火点及查处情况,汇总后上报旗政府。联系人:方明,电话:4258545。
各部门职能职责:
各乡镇政府、农场:负责承担本乡镇、农场辖区内的所有行政村(队)、组(分队)农作物秸秆禁烧管控的主体责任。组织、督查各村(队)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发现秸秆焚烧及时查处并上报。
宣传部:负责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组织旗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和处置,在全旗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
纪委监委: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造成秸秆焚烧带来环境污染后果或上级通报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旗政府督查室:负责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对落实不力、不能履职尽责的予以通报。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开展卫星火点和自治区督办发现火点的现场核查工作。强化大气环境监测和焚烧火点监测,根据上级发布的预警预报信息,协调督促各乡镇、农场、各部门做好秸秆禁烧联防联控工作。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不间断巡察和处罚。
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支持。
公安局:负责查处涉秸秆禁烧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秸秆禁烧管控执法。
农牧局:负责组织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的宣传和培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不断提升利用率;开展农作物秸秆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有关项目的政策争取工作。
林草局:负责对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从快从重处理。
应急局:负责做好禁烧期间全旗火情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秸秆焚烧发生重大火情予以及时扑灭。
执法局:负责秸秆禁烧期间巡防,做好那吉镇中心城区内道路两侧及园林树木、绿地的防护工作;管控好清扫垃圾并及时清运,禁止露天焚烧垃圾。
教科体局:负责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做好秸秆禁烧的校园宣传工作。
气象局:负责秸秆禁烧期间雾霾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做好气象保障服务。
工信局:推动生物质发电企业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试点,逐步提高农作物秸秆在生物质电厂燃料中的比重,推动秸秆燃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项目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成果化,积极引进实用技术和装备。
财政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资金筹措,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对秸秆综合利用给予补贴,保障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
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用地支持力度。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调整,旗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阿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