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字【2019】61号)要求,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名录、职责权限依据、行政执法流程、行政裁量基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事项,其中行政执法结果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和行政给付类执法结果。执法结果主要公示依据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书。
公安局
交通运输局
自然资源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司法局
文化和旅游局
应急管理局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民政局
水利局
医疗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阿荣旗分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统计局
农牧局
审计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教育科技体育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林业和草原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新发乡
那吉镇
得力其尔乡鄂温克族乡
兴安镇
查巴奇
音河乡
亚东镇
向阳峪
霍尔奇
三岔河
六合镇
复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