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本年报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费用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由于部门新成立,没有在旗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没有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办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1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访问点击率不高,群众通过网络了解信息、咨询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加强学习。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管理。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正确性和时效性。
三、强化宣传。注意收集和了解广大参保群众的信息,及时掌握参保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予以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为我旗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做好政策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