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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兴安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来源:兴安镇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由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镇积极落实自治区、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镇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五公开”,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镇政府信息采取微信公众平台、政府信息网站、政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1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8条,通过政务微信(“阿荣旗兴安镇人民政府”)等网络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59条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3 19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上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一是部分内容不够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二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业务不熟悉等。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流程不够完善,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往往涉及多部门联动,存在工作机制、流程上的不顺畅。个别站所在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未能落到实处;一些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信息格式编制不准,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将在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予以逐步整改、落实。

1、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结合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适时选取热点问题,利用专刊、专版等形式,深化公开内容。

2、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微信、微博、网站、报纸、广播、宣传栏等渠道予以及时公开。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宣传,让公众对“政府信息”有更准确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