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阿荣旗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阿荣旗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荣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r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阿荣旗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阿荣旗那吉镇阿伦大街正阳西路生态环境分局405室,邮编:162750,电话:0470—425854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阿荣旗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切实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认真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深化拓展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条。
1、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是修订完善了《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阿荣旗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和载体、公开的对象、方式进行了全面公开,对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予以切实保障,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信息透明度。
二是通过建立“阿荣旗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栏目,主动公开环评受理公示、审批公示、环境质量公报、环境执法信息、环保答复函和公共服务事项等内容。集中公开推进项目受理、备案、审批等全过程的信息,并实时更新,共公开环评文件受理信息28条,拟作出审批意见16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28条。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制度,做好抽查事项、执法人员名录和抽查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工作,2021年共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60次。及时公开经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等情况,对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做重点说明。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积极开展区域性重大政策解读,精准传递政策意图,通过政府网站、“双微”新媒体及时转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政策解读涉及 “一图读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图读懂《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一图读懂《碳达峰》《碳中和》”等内容。通过图表图解、专家问答、简明政策问答等多种解读形式,增强政策信息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2、持续推行权责清单主动公开
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调整后旗本级共有行政权力事项273项,其中行政许可 6项、行政确认 3项、行政奖励 2项、行政处罚 227项、行政强制措施 3项、行政强制执行 15项、行政监督检查 12项、其他行政权力 5项。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2项。
3、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其它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机关基本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分局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维护更新。
二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中发布监管规划和标准、配套文件,同时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阿荣旗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方案、信访案件办理情况通报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共计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相关制度,制定完善《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阿荣旗分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阿荣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目标考核》《审核制度》等制度。
二是细化对外公开内容,在本单位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开行政审批内容、依据、权限、办理流程和服务承诺等内容。在政府官网专栏、“双微”平台上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等情况及“三重一大”等事项。
三是建立了《阿荣旗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科学制定。《阿荣旗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共涉及24项,进一步夯实了政务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持续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线下公开场所等平台建设,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切实做好内容管理,优化展示方式,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在阿荣旗政府网(http://www.arq.gov.cn)设有“阿荣旗环境保护领域”和“营商动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专题,分类集中发布相关信息,网站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和维护,进一步方便公众浏览查阅。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不缺位,提供有效指引和服务。2021年我局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公开类信息184条、专题专栏信息19条。
二是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充分发挥“阿荣旗生态环境”官方微信、“阿荣旗生态环境”新浪微博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不断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全年发布微信389条,微博476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织。下设了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专项工作和目标任务。二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用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全过程。组织系统内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三是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同时把日常监管工作纳入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年度考核范围,不定期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政府网站互动交流专栏参加政府部门社会评议,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社会评议情况良好。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阿荣旗分局虽然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系统性、专业性不强,主动公开意识不够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以更有力、更务实的工作举措,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公开“含金量”。二是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不断丰富解读形式,帮助公众准确把握政策精神。三是加强工作培训指导,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不断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提高办事服务透明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按照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阿荣旗分局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信息公开前确保信息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可靠、准确。在阿荣旗政府官网上开设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专栏,下设了“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监督检查工作进展”三个子栏目,并按要求、时限对我分局产生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共发布政务公开类信息184条、专题专栏信息19条,主要涉及环评受理公示、审批公示、环境质量公报、环境执法信息、环保答复函和公共服务事项公示及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内容。
(二)收费情况
无收费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阿荣旗分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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