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阿荣旗教育科技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荣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r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教科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阿荣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教科体局窗口,邮编:162750,电话:0470-4217756)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认真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深化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138条。
1.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继续推行权责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调整后本级共有49项行政权力。
二是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大厅。扎实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逐项规范完善本级清单,集中公开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2.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为进一步做好教科体系统义务教育领域和公共体育服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试行)》、《教科体局公共体育服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阿荣旗教育科技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综合利用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强化公开时效,广泛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二是推进公共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制度,完善“一单二库”,做好抽查事项、执法人员名录和抽查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实现全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示。通过“信用呼伦贝尔”平台数据共享,行政许可结果135条,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其它政府信息公开公开。
局机关基本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了教科体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维护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制定下发《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公开申请。
202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阿荣旗教育科技体育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成员股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2021年阿荣旗教科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工作作为每月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更新完善《教科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教科体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了《教科体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教科体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教科体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教科体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教科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教科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系列文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做到了各类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公开。
大力推进数据归集和共享,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工作联动。全面梳理各行政机关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集中接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方便公众一键知晓。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使用,加强数据录入、维护等工作,不断夯实平台数据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教科体局将阿荣旗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渠道,着力打牢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支撑和平台。同时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阿荣旗教育局”官方微信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不断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开展培训学习情况。2021年,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对政务公开内容、程序、时限和要求有了更深的理解,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2.工作考核情况。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在旗政府统筹指导下,整体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局领导分工并对外发布。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公布了教科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定期研究专项工作和重要问题。各部门在分管领导、专门机构、人员的工作体制下,推进各项任务有序落实。
3.社会评议情况。2021年,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通过开门纳谏、实地走访、公众号留言互动等渠道,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社会评议良好。
4.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1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305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69.03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深刻领会《条例》规定及要求,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及时、主动、真实、准确公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2号)要求,按时编制完成2021年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重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自治区有关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将行政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认真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深化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138条。
3、加强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建立“12345”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同时明确办理流程、及时办结工单。截至目前,收到市民投诉、咨询、求助工单35件,已办结工单35件。通过“信用呼伦贝尔”平台数据共享,行政许可结果13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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