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要求,编制了新发朝鲜族乡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告。本报告包括2022年新发朝鲜族乡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包括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平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阿荣旗新发朝鲜族乡政府网站 (http://www.arq.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发朝鲜族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阿荣旗新发朝鲜族乡东光村新发朝鲜族乡人民政府,邮编:162750,电话:0470—425231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新发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精神,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新发朝鲜族乡党委政府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力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重点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工作实效,紧紧围绕民众实际需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全乡群众、企业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新发朝鲜族乡人民政府通过阿荣旗人民政府网站、新发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公众号以及其他各级网络媒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8条,其中:旗政府门户网站5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5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03条。还主动公开了“2022年新发朝鲜族乡人民政府预算”“2021年新发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决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完善领导机制。结合我乡政务公开实际情况,务求实效,建立以全英红乡长为组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由乡常务副乡长高晓平负责具体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专人负责全乡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格履行政务公开法定程序,做到了各类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公开。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机制,严格管控公文的公开发布。
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政务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阿荣旗政务服务局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公文制发工作规范》等文件规定,抓好公文制发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明确具体任务、职责分工,政府信息公开前落实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确定政务信息公开完成时限,做到可量化、可监督、可考核。
统筹力量部门联动,持续做好信息管理。全面梳理各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方便公众一键知晓。定期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数据录入、维护等工作,不断充实平台数据质量,保证数据更新时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围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打造“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升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更新发布政府网站年度考核指标》,继续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对照我乡的工作职责,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对阿荣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内蒙古政府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维护。一是严把信息公开关。在“信息公开”专栏等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并严格做好内容发布管理、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网站要素信息、调整部分栏目内容,明确各部门加载分工,保障网站的内容维护工作正常进行。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后台使用。依照旗政务服务局工作要求,对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进行了统一规范设置,完成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题页等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版块页面升级改造工作。三是认真维护政务服务平台。在内蒙古政府服务一体化平台认领行政权力事项5项,公共服务事项66项,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充分利用互联网,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节省群众办事成本。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在乡政府统筹指导下,整体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列入乡政府领导分工并对外发布。调整公布了新发朝鲜族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以健全的制度体系保障工作规范化开展,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制度的基础上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备。
三是积极参加培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加市级、旗级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发布、解读和回应能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补缺补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2022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被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依申请公开、政信息重点领域公开等方面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不迅速,部分信息更新存在滞后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平台建设仍需加强,人员配备力量不足,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三是主动公开工作谋划不够;四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
2023年,我乡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及旗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提高站位,主动谋划,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质量。紧紧围绕全乡发展大局和重点中心工作,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和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重点问题,提前谋划,主动作为,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扩展公开渠道,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法治,总结公开经验、规范公开标准、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升公开服务质量。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契机,以改革创新破除制约政府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智能化水平。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知识,提高我委政务公开水平。
三是加强培训,用好载体,提升政策解读水平。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善于借助媒体力量,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扩大公众受益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2年新发朝鲜族乡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并结合我乡业务工作实际,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好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围绕助力治理现代化,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对目录所列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起草说明等材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2)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上级行政机关下放有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并及时依法公开乡政府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通讯地址、办公时间、官方网站、主要负责人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3)极力推动“四办”工作,设立专班加速推进“蒙速办APP”下载、注册,同时加强蒙速办相关功能的宣传,引导、鼓励群众通过蒙速办APP查询、办理相关业务,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管理效率。
2.围绕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公开,做好政民互动
2022年市发改委积极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渠道作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第一时间公布真相、辟除谣言。持续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公开。
3.提升数字化、集约化水平,加强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建立“12345”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分管和承办人员,建立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办理流程、及时响应。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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