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阿荣旗司法局现对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以总结。本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与诉讼、问题改进及其他事项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从阿荣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r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荣旗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那吉镇体育路 邮编:162750 电话:0470-425905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阿荣旗司法局严格落实《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全年聚焦主动公开扩面、依申请公开提质、信息管理规范、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强监督、以服务惠民生,未发生失泄密或不当公开问题,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旗政府指导下,逐步规范化、常态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9篇,其中通知公告11篇,深化政务服务公开、公示典型案例6篇、会议信息3件,发布宣传信息及政策文件等信息9件,阿荣旗司法局微信公众号220期,真正实现了“一端发布、多端同步”。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5年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阿荣旗司法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实行“专人专号”问责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优化信息分类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列明文号、成文日期、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加强防篡改防伪造措施。
(四)政府信息建设情况
整合线上线下资源,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微信服务小程序等渠道,实现信息高效推送。创新普法形式,推出“法小蛹普法小课堂”系列短视频,以案释法、以情说法,提升普法宣传的亲和力与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阿荣旗司法局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质量评估,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强化社会监督,通过“三务公开”栏、法治宣传栏等渠道,推动法治宣传全覆盖,提升群众参与度。2025年,旗司法局未发生由于政务公开工作失误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平稳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工作投入时间不足。二是兼职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三是此项工作业务培训覆盖面不足,对《条例》细则和公开边界的把握不够精准。
(二)改进措施
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及时更新信息,提高信息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六、其他告知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