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荣旗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教育大厦1107室,(联系电话:0470-4227154,电子邮箱:arqwtgd@163.com)。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荣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r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阿荣旗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文化和旅游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权力监督、服务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阿荣旗文化和旅游局主动公开信息54条,新媒体发布公开信息共343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123条,微信视频号发布105条,抖音发布63条,小红书发布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阿荣旗文化和旅游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主动公开信息严把审查关口,以制度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持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阿荣旗文化和旅游局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增强信息公开力度,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及时公开各种活动信息,让群众更好更快了解活动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工作,从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把信息内容质量关,切实保障发布信息的准确规范。同时,主动接受政府及社会公众监督,2025年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被上级主管部门追责的情形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通过各种渠道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社会评议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阿荣旗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对剧本娱乐等文旅新业态的监管政策、服务指引等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改进情况:一是对于新制定的政策措施,及时同步到信息公开,做到“政策出台、解读同步、服务跟进”。二是强化信息校核把关,保障公开信息真实可靠、精准规范,避免出现不实或者偏差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