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内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阿荣旗审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4251225,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逸兴路6号。统计数据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明权责、以公开促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为推进我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在阿荣旗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篇,微信公众号发布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局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形成以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将阿荣旗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渠道,着力打牢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支撑和平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切实做好内容管理,优化展示方式,持续提升政府网上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在旗政府的领导下,在阿荣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整体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局领导班子责任分工中。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各股室按照自身的责任分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为政务公开规范化开展,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工作考核、政策解读等规章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和数量较少,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年内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三务”公开平台上定期发布单位工作动态,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补充增加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安排专人及时按要求发布信息;二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政府信息网站公开渠道畅通,提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使用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