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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图博勒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来源:内蒙古图博勒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511日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从阿荣旗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ar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内蒙古图博勒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阿荣旗振兴路35号,邮编:162750,电话:04704217087)

一、总体情况

我局自组建以来,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统筹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条,依托微信公众号等移动新媒体平台发布40条,实现信息多渠道精准推送确保信息传递及时、覆盖广泛,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链条工作机制。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责任主体与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合法。分类梳理政府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对政策文件、政务数据等进行系统化归档管理。同时,加强信息动态更新,及时撤换失效信息,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与有效性,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设置,增设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功能模块,提升平台易用性与便捷度。做强政务新媒体矩阵,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及时推送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推动线上线下平台协同联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开渠道体系。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求各科室按要求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可公开文件、政策及工作动态等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完整、真实。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与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提升专业素养与办理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群众反馈层面,公开内容与民生需求匹配度低,解读形式单一,互动回应质效不高;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反馈层面,公开标准化不足,多部门协同机制不畅,政策解读深度欠缺。

(二)改进措施建立群众需求导向的公开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丰富可视化解读形式;修订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打通跨部门信息共享渠道;规范申请处理流程,细化涉密信息界定标准,定期复盘司法监督案例,形成长效改进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更新速度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