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阿荣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从阿荣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rq.gov.cn)登录。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卫健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阿伦大街正阳西路卫生健康委员会303室,联系人:隋成伟,邮编:162750,电话:0470—421737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阿荣旗卫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以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认真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深化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9条。
一是2020年卫生健康委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安排,将各项任务加以分解细化,明确各科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任务、完成时间、工作质量以及具体要求。切实做到由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和信息服务水平。2020年初我委将主动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对公开内容实行动态扩展。在日常公开过程中,不断强化组织协调,抓好日常管理,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具体的信息公开工作,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有力推进。
二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为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制定了《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阿荣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事项基本目录》,对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及保密工作要求外,卫生健康系统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均主动全面公开,明确和规范了公共卫生信息、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健康科普信息、卫生监督信息、灾害事故医学救援工作信息方面涉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做政务工作更阳光、透明,使办事作风更公正、严明。
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区、市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等信息,综合利用政府网站和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强化公开时效,广泛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收到0条依申请共公开事项。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卫生健康委领导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工作开展的一项基本制度。为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以政务公开助力卫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委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更新完善《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目录》,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了《卫健委政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卫健委政务信息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卫健委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卫健委政务公开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卫健委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政策解读制度》等系列文件,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培训考核。结合实际制定了《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办公室工作考核范围内,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为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对下发的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及材料组织学习传阅。同时,要求每年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两次。2020年7月2日,对全体职工进行政务公开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传达。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打造并巩固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平台,推进卫生健康工作创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实平台内容,使网络平台更好地发挥便民、便企的作用。一是大力发挥网站媒体主阵地作用。加强网站的日常建设和维护工作,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统计、报送,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按要求报送。二是借助“阿荣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平台,及时推送工作动态和健康知识,让群众及时了解我旗卫生健康信息动态、政策法规以及掌握健康养生知识。
卫生健康委在阿荣旗人民政府网站设置板块中及时公开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包括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卫生健康委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部门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工作开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及时调整了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政务公开工作,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底机关考评体系,主要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分工并及时发布。在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详细划分了公开项目,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股室负责人、办公室、主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1 | 18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21 | -469 | 186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 | +63 | 17 |
| 行政强制 | 0 | +6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畅顺,但也存在一定薄弱环节,公开的形式还需多样化,微信推送文章深度不足,对本系统工作宣传展示不够等。今后我委将通过以下方式加以改进:
一是坚持常态化公开信息。加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常态化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处理流程。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研究制定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细则,使信息公开制度化。
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财政预算决算、社会公益事业、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三是提升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大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加强对最新政策的解读,增强推送信息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对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卫生健康热点问题。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局各科室信息员的联系沟通,获取最新的工作动态、最准确的工作数据、最特色的行业信息,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和科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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