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由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阿荣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阿荣旗行政中心532室,邮编:162750,电话:421733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阿荣旗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情况
2020年在阿荣旗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中三务公开文件62条.其中政务公开60条,党务公开0条,财务公开0条,工作动态1条,重要通知0条,办事流程1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242条。
(二)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及时公开
为了确保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内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或咨询政府信息,我委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公开项目立项、审批、备案等相关流程信息,为个人、企业高校办理业务提供信息保障。
(四)组织保障
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配备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把关严格,公开及时,确保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的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规范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形成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化样板指导主动公开工作。建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实施办法,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内容和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加强监查督导,全面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增加24
1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
增加35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49513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2.信息公开人员专业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1.按照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格式。2.加强政务公开人员业务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发改委无其他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