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荣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荣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r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荣旗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阿荣旗那吉镇行政中心(502)室,邮编:162750,电话:0470—421738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2025年阿荣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信息1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2条,公众号订阅数661个,累计阅读量2万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夯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阿荣旗发改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成员股室,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每月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做到及时上传和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报送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坚持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有序,由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公布最新规定和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做好机构信息发布,为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渠道,着力打牢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支撑和平台,同时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第一责任人”制度及监督方式和程序,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发改委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与群众互动不足,对公众咨询、异议答复不够及时。二是动态更新不及时,未按照规定时限公开或更新信息,更新频率不够及时。三是专业数据公开力度不够,缺乏对涉及专业名词进行通俗化解释。
(二)改进情况
一是每日查看后台信息,发现留言及时答复。二是同步更新政府网站及公众号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三是优化数据解读,针对关注的热点数据做好常见疑问解答,方便公众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