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阿荣旗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4251858,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林业大厦1105室。统计数据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旗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6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54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63条,局微信公众号9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及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局有关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党组书记于来友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扩大了公开范围,做到了责任明确、制度落实、人员到位,深化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局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与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公开,拓宽了公开渠道,加强了内容管理,提升了服务水平,深化了公开主题。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机关年初工作方案,对机关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定期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社会评议情况良好。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 也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公开形式的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对此,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2021年我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更新网上政务公开目录和移交文件。积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1.围绕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持续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持续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我局按权限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通讯地址、办公时间、官方网站、主要负责人等信息。在本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完成后,比照行政机关标准,规范编制在政府网站发布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2.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民生改善,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紧密围绕落实“放管服”政策,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对许可环节、许可程序等给予进一步明确,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压缩许可时限,有效提高办事效率。深化窗口服务改革,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在纸质标准化的基础上,开通多渠道咨询途径,公布行政事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期限等相关信息,方便服务对象网上查找与咨询。
3.围绕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公开,做好政民互动
4.提升数字化、集约化水平,加强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标准规范指定,确保清晰易懂,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
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针对我局承担执法任务、审批工作,坚持首长负责制,由工作人员上交分管领导审核,最后交由主要领导签批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阿荣旗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