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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来源:阿荣旗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阿荣旗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4251858,地 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林业大厦1105室。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核心职能推进信息公开。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在阿荣旗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9条,包含部门办事指南、工作进展、安全生产监管结果等各项内容,阿荣旗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1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本年度收到一次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梳理主动公开基本事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年所公开内容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和严重表述错误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切实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栏目更新等工作,保障信息内容质量,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对网站栏目进行排查梳理,对信息准确性、功能实用性开展核验,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且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撰写与审核能力仍存在一定提升空间,需进一步强化。二是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工作人员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

(二)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双人复核+法制把关”机制:明确信息撰写人、股室负责人双审核,涉及执法、数据类信息必须经法制股复核,确保内容准确合规,杜绝表述漏洞。二是安排工作人员以“普通群众”身份,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查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隐患举报流程等信息,亲身感受“公开不足”带来的不便,形成“换位思考”认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