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荣旗民政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阿荣旗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4217378,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生态街9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重要任务,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着力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公开在促落实、强监管方面的功能,全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248条(含公告、通知、转发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依托上级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的各项举措及制度,不断推进旗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建设。坚持“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分管领导靠上指导、股室负责人亲自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以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局行为,监督我局行为,同时也能及时了解相关的利民政策和实时新闻。二是在政务服务大厅民政窗口设置公共查阅点,及时梳理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规范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规范便民服务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继续执行“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分管领导靠上指导、股室负责人亲自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自查工作,定期校对网站外链、错误链接、检查是否存在网站错别字和错误表述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发布要求,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社会公众参与度较低,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了解程度不高。二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情况。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确保主动公开力度加大,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水平;进一步关注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阿荣旗民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