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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来源:阿荣旗民政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上级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公众查阅监督。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阿荣旗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4217378,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生态街9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动态管理及发布审核机制,将公文办理与信息公开同步推进,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全年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核心职能,稳步推进民生保障工作,通过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考核,切实提升民政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3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4条,部门信息11条,部门动态28条,行政执法结果1条,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及监督方式1条,部门文件公开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0条,其中养老服务32条,社会救助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扎实开展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聚焦民生领域主动公开信息,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问题,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坚持“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分管领导靠上指导、股室负责人亲自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全流程审核机制,保障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5年民政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依托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确保机构职能、联系电话、办事流程等基础信息准确无误,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局行为,监督我局行为。着力打通线上线下信息发布链路,建立信息同步更新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全流程审核制度,确保民生数据及时公示,切实提升平台服务便捷度与信息发布规范性,更好满足群众查询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5年民政窗口依托政府网站平台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审批结果,继续执行“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分管领导靠上指导、股室负责人亲自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各项服务规范高效、阳光透明。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民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渠道协同性不一致,线上线下平台信息同步更新、民生动态数据公示不及时;二是,信息发布前审核把关不严,偶现内容错漏、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改进情况:现已针对公开渠道协同性不足、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已建立线上线下信息同步更新机制,实行民生数据定期公示制度,同时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流程,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渠道统一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