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索尔奇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内蒙古索尔奇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内蒙古索尔奇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联系(地址:阿荣旗那吉镇自来水公司3楼,邮编:162750,电话:0470-4257966)。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2024年,内蒙古索尔奇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在阿荣旗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篇,微信公众号8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在制度层面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常态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内蒙古索尔奇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将阿荣旗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由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公布最新规定和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做好机构信息发布,为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渠道,着力打牢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支撑和平台,同时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组织学习《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
二是要求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可公开的文件、政策、制度及工作信息等相关信息,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通过完善机制,有效的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政府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积极主动参加业务培训班,按照考核指标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反馈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在政府网站互动交流专栏参加政府部门社会评议,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社会评议情况良好。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仍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加以改进和提高。一是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工作中,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整改,查缺补漏。针对重点领域基层标准目录当中所涉及的内容,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