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公布内蒙古索尔奇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内蒙古索尔奇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联系(地址:阿荣旗那吉镇自来水公司3楼,邮编:162750,电话:0470-4257966)。
一、总体情况
我局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在阿荣旗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0篇,微信公众号9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 ,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注重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内蒙古索尔奇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将阿荣旗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渠道,着力打牢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支撑和平台;不断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提升网站的便捷性和实用性。同时,积极利用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和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更新速度和质量有待提高,形式单一,传播受限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我局对当年存在的问题当年已经采取整改措施,首先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内容的自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更新速度和质量。其次拓展发布渠道,借助政务新媒体平台,在移动端公众号发布,方便公众查阅、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