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布阿荣旗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荣旗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arq.gov.cn/admin/index.aspx) 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荣旗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阿伦大街48号,邮编:162750,电话:0470-421239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在从以下5个方面简要汇报。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度累计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8条。其中行政许可本年处理决定数量283条,行政处罚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73条,行政强制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要求我单位定岗定人,政务公开公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分管领导统筹全局,指定信息管理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起草、初审、报送及归档全流程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73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正定发布等多种方式,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不足,需要增加专业技术人才;二是信息发布渠道不足,群众关注度高的平台有待拓展。
2026年,阿荣旗交通运输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增加公开队伍新鲜血液;二是与时俱进加强新媒体宣传能力,利用公众号、短视频等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