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阿荣旗公安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4228177,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规划二路7号公安大厦904室。统计数据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阿荣旗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旗委、旗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阿荣旗公安局在新媒体账号和互联网平台公开各类公安相关信息507条。其中包括:
1、阿荣旗人民政府网站29条,其中:党委成员简介1
条,户籍类信息15条,行政事业收费1条,行政许可办理6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预决算公开信息4条。
2、政治工作办公室阿荣警方478条,其中:微信公众号328条,快手号78条,微博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阿荣旗政务门户网站等,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确保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全面进行政务公开,共101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发布有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内容涵盖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事项,将所有项目的受理、审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办理,方便公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一是加强网站管理。充分利用望奎微警等新媒体手段,适时发布公开信息,加强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等信息发布,主动接受社会对公安工作监督。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主动公开的意识。二是补充完善各项制度。制定了《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积极主动参加市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按照考核指标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反馈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在政府网站互动交流专栏参加政府部门社会评议,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社会评议情况良好。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2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9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深入总结,加大工作力度,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效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指导、督促各部门按要求正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
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1年,公安局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1.围绕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公开;以督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交管大队等实施行政执法事项的部门为责任单位落实权力运行关键过程和办事事项结果公开。二是积极落实议案、提案公开和政务舆情工作。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规范做好议案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发布,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建立舆情研判回应机制。三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基础保障。以办公室为责任单位,落实部门信息公开统计和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等。
2.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民生改善,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重点领域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指尖办”蒙速办APP接口制作,在警支大队的配合下,与政务服务局和相关部门对接,近期将完成此项工作;二是已完成所有民警注册蒙速办APP工作。已初步完成民警注册此项APP,下一步要求全局辅警人员加载注册此项APP。二是阿荣旗公安局交警大队、户政、出入境管理中队等相关业务部门,逐步开展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缩减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现办理出入境证件时限已由7个工作日又缩短为5个工作日,且出入境管理中队实现日办日结,当日受理的申请材料,当日上传至呼伦贝尔市出入境支队审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承诺事项10件,即办事项7件。已达到法定时限上的规定。三是阿荣旗公安局已开展收费清查工作,针对问题,降低收费标准,由原来200元降至现在150元,法人章由原来100元降至现在30元每枚。
3.围绕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公开,做好政民互动。阿荣旗公安局积极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一是坚持以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努力拓宽情报信息搜集渠道,全面提升对冒用宗教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组织活动的情报信息预警能力和研判能力。二是依托“互联网信息监控中心”,继续落实7×24小时网络舆情信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上报、处置有关本地的涉警舆情。对恶意发布、炒作及散播谣言的信息发布者,将严格依法进行落地查处和打击。进一步健全完善舆情“三同步”机制。健全完善引导员队伍建设,发展本地贴吧、论坛等重点网站管理员、论坛版主、部分QQ群群主、微信公众平台等网上“意见领袖”为我所用在政府信息管理上。
4.升数字化、集约化水平,加强平台建设。一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按照要求,设立阿荣旗公安局政务服务分中心(交警大队车管所大厅、户政外事业务大厅),保证人员、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分中心实体化运行。153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除网吧备案、刻章备案2项事项,其他151项事项及均已入驻阿荣旗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集中办理,单办事项涉及部门开设专职窗口。二是联办事项涉及部门完成人员、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分中心开展服务工作,并选派“一次办”代办员,使用统一显著标识进行服务工作。三是落实好“12345”政务热线工作。共受理群众咨询、建议、投诉等各类工单。
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各部门职责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同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工作过程管理。组织责任部门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监督指导责任部门常态化进行公开。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按季度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
2021年度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安局将继续加强领导,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扎兰屯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阿荣旗公安局
2022年1月17日
阿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阿荣旗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承办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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